| http://www.sxhotel.com2004-12-30 10:52:47来源:西安晚报 |
本报讯(记者郑广辉)昨日从省政府传来消息,2005年1月1日起,我省公益性文化设施全部向未成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
为充分发挥我省公益性文化设施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作用,省文化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等12部门要求:凡享受财政支持的各级各类博物馆(院)、展览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烈士建筑物、名人故居要对学校组织的集体参观实行免费,对个人参观实行半价或四分之一票价优惠;群艺馆、文化馆(站)、文化宫(工人文化宫、工人俱乐部)、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与学校共同在本单位设施内组织开展的活动要免费,对未成年人个人参与的活动实行半价或优惠;公共图书馆与学校图书馆要在国家法定节假日设定“未成年人免费接待日”,对未成年人的借阅实行免费,对未成年人复印等收费项目实行半价优惠。公共图书馆要开设免费的未成年人阅览室,免费向未成年人举办讲座、培训、展览等活动,向中小学图书馆以免费或半价优惠的方式提供适合未成年人阅览使用的文献资料。
各主管单位将对所属公益性文化设施或场所开放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名不副实的要限期改正,被挤占、挪用、租用的设施和场所要限期归还,最迟要在2005年3月以前清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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